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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上海人力资源培训 上海人力资源培训班 上海人力资源培训学校
课程介绍 证书背景近年来,国内劳动保障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,劳动关系协调、劳动者权益维护等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。
2007年11月,我国将“劳动关系协调员”列入第十批新职业名单。
课程收益 1、毕业后有机会成为上海市兼职劳动仲裁员、政府劳动关系协调员。 2、上海**仲裁员、劳动法专家授课,现场解答企业实际案例。 3、全面系统掌握*新劳动人事法律法规,有效防范企业劳资风险。 证书样本
报考对象 1、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各职位人员,包括董事会、办公室、行政管理等专业人员; 2、政府机关、企事业单位法务及工会主席、工作人员; 3、人力资源外包、人才派遣、劳务公司、人才公司及管理公司的从业人员; 4、有志于从事政府部门兼职劳动仲裁员的企业专业管理人员; 5、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对人力资源法务感兴趣的社会从业人员。 报考条件 从事本职业工作,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: (1)高中毕业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六年以上。 (2)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从事本职业工作,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。 课程教材
第五模块:员工申诉和劳动争议处理
鉴定项目名称
鉴定方式
配分
鉴定时间(分)
专业理论
机考
100
90
专业技能
劳动关系协调基础
笔试
20
120
劳动标准和劳动合同管理
笔试
30
民主管理和集体协商
笔试
15
劳动规章制度建设
笔试
15
员工申诉和劳动争议处理
笔试
20
满分100分,60分合格 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全部通过可以获得证书(不合格科目可以补考成绩2年内有效)